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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內容
演藝活動申請本局每年2月份受理當年7月至12月之演出檔期申請、每年8月份受理次年1月至6月之演出檔期申請,收件日期以郵局郵戳或本局收文登錄日期為憑,逾期或提前不予受理。演出場地為本局所屬員林演藝廳及南北管音樂戲曲館。
演藝團體申辦說明一、法規依據:彰化縣演藝事業管理自治條例。二、彰化縣演藝團體證照各項申請文件,請至檔案下載專區。三、登記立案:填寫【演藝團體登記立案申請書】,正本一式兩份。四、換發:填寫【換發登記證申請書】,附原登記證及二寸半身相片一張。五、若登記事項有異動或登記證遺失註銷等事項,請填寫相關申請書送件申請。六、規費:申請核發演藝團體登記證,每張新臺幣500元;換證或遺失補證每張新臺幣200元。七、登記證每四年需要換證一次;申請資料可親送或郵寄至員林演藝廳辦理。<※如有其他疑義,請洽詢本局彰南演藝科,電話:04-8323410分機309。
員林演藝廳場地租用請參閱員林演藝廳場地租用相關規定,或電洽04-8323410分機301。
員林演藝廳入場須知一、每人一票,憑票入場,並請對號入座。二、除兒童節目外,6歲以下或未滿110公分之兒童,請勿入場。三、請衣著整齊,勿穿拖鞋入場。四、本廳全面禁菸,觀眾席內禁止飲食,並不得攜帶飲料、食物等入場。五、觀眾席內禁止攜帶危險物品及寵物(不含導盲犬)入場。六、進入觀眾席內嚴禁錄音、錄影或拍照(含謝幕),並避免電子產品之光源及聲響干擾演出及其他觀眾。七、節目開演後,請勿任意更換座位、離席或交談。並請避免發出聲響或干擾他人之動作。八、遲到觀眾:遲到或中途離席的觀眾,須配合服務人員安排適當時機進場。部份節目因演出需要,並無再進場機會,請特別留意。九、獻花注意事項:為維護舞台安全,於本廳演出之節目,皆不開放觀眾直接上台獻花。如有致贈花束的需要,請交由前台服務人員為您轉交後台。十、請遵守本廳規定,如有干擾演出秩序之行為,本廳得請其離場或由監護人帶領離場。
購票、取票本局員林演藝廳服務台提供「OPENTIX兩廳院文化生活」及「年代售票」之售票、取票服務,時間為每週二至週日9:00-17:00;民俗節日休館。此外,您可於「售票系統網站」、「便利超商」或「售票點」購票,並至各售票點、統一超商ibon、全家便利商店FamiPort、萊爾富便利商店Life-ET及OK超商OK‧go(限年代售票系統)取票。
索票方式索票節目票券可於員林演藝廳服務台、彰化縣立美術館服務台或洽主辦單位索取,索票原則為演出前一週六上午9:00開始索票,每場節目票券一人限索2張。
如果密碼改過之後卻忘記密碼怎麼辦?       請至彰化縣公共圖書館系統網頁(https://library.toread.bocach.gov.tw/)﹐點選右上角「登入」、「忘記密碼」,再輸入帳號(或身分證號)、Email,系統將寄送新密碼電子信件。或您亦可親至本縣鄰近各鄉鎮市立圖書館確認個人資料後修改密碼。另為確保資訊安全,建議您登入後立即變更密碼,並嗣後定期更換密碼。  感謝您對本縣圖書館的支持,若有其他相關問題,歡迎電洽文化局圖書資訊科(電話:04-7250057分機2331~2339,E-Mail:library@mail.bocach.gov.tw),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為何借書證會有"有效期限的限制"本局為確認讀者個人資料及聯絡方式之正確性,設定借書證每5年期滿需重新核對個人資料無誤,始得展期繼續使用。請持借書證及身份證明文件(中華民國國民得持個人身分證或戶口名簿或駕駛執照或身心障礙手冊正本;外籍人士得持護照或居留證)至本局(彰化縣立圖書館)或彰化縣各鄉鎮市立圖書館服務台辦理展期,館方重新核對個人資料及聯絡方式無誤後,借書證始得展期繼續使用。 感謝您對本局圖書館的支持,若有其他相關問題,可電洽本局圖書資訊科(電話:04-7250057分機2331~2346)
借書證遺失一、依據彰化縣立圖書館閱覽規定,借書證遺失得申辦補發,請親洽彰化縣立圖書館或26鄉鎮市立圖書館借補發借書證辦理,並需持身分證明文件正本並繳付工本費新臺幣50 元整,另如有罰、賠款應先繳清。 二、若仍有任何疑問,請電04-7292201分機2113~2115彰化縣立圖書館服務台,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