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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內容
演藝活動申請本局每年2月份受理當年7月至12月之演出檔期申請、每年8月份受理次年1月至6月之演出檔期申請,收件日期以郵局郵戳或本局收文登錄日期為憑,逾期或提前不予受理。演出場地為本局所屬員林演藝廳及南北管音樂戲曲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