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平原是平埔族巴布薩族的社域,鄭氏時期設北路安撫司於半線(彰化),並駐兵開墾。康熙23年(1684年)台灣納入清帝國的版圖,福建沿海移民陸續移墾彰化平原。康熙48年(1709年)由士紳施世榜開築施厝圳,歷經10年,至康熙58年(1719年)竣工。由於施厝圳的開築,更吸引大批的移民進入彰化平原開墾,漳、泉的移民大多由鹿港上岸,鹿港成為中國移民的重要登臺港口。
雍正元年(1723年)由於移民愈來愈多,清政府遂於虎尾溪以北,大甲溪以南設置彰化縣,並於半線設縣治。彰化平原由於灌溉溝渠的開發,成為台灣中部的米倉,雍正6年(1728年)於鹿港設置米倉,將米穀運往福建。乾隆49年(1784年)於鹿港設置「正口」(清廷正式設立的港口)與泉州蚶江對渡,成為台灣與中國通商的第二個官方設立的港口。
由八卦山鳥瞰彰化市區,前方校舍為今中山國小,左下圖為"北白川宮親王彰化遺跡碑":
日治初期,本縣屬台中縣鹿港支廳,後改為彰化支廳。至大正9年(1920)台灣地方官制行政區劃再度調整,實施州、郡、街庄制,彰化縣隸屬台中州。二戰後,民國34年國民政府劃分為八縣九省轄市及二縣轄市,本縣隸屬台中縣。民國39年行政區域調整,以大肚溪以南,濁水溪以北,八卦山以東,西臨台灣海峽,設置彰化縣,現有二市二十四鄉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