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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苗栗縣苗北藝文中心自114年3月1日起至3月21日止,受理115年1至6月演出場地檔期申請,鼓勵本縣立案演藝團隊踴躍參加。

  • 發布單位:彰南演藝科

說明: 

一、 旨揭檔期申請係依苗栗縣苗北藝文中心「演出場地設備租用服務使用須知」規範辦理。

二、 苗栗縣苗北藝文中心演出場地開放表演藝術團體、學校及機關等,辦理表演藝術專業演出或活動。

三、 首批申請及收件時間:自114年3月1日至3月21日止。

四、 為簡化場地租用申請行政流程,相關作業請至 苗栗縣苗北藝文中心官網首頁 >場館服務>場館租用> 「線上場地租用申請系統」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