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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詩畫創作比賽活動簡章

壹、宗 旨:為推展彰化縣兒童暨青少年文學與藝術創作風氣,鼓勵學生自由創作,促進文學、藝術發展。 貳、主辦單位:彰化縣政府 參、承辦單位:彰化縣文化局 肆、參加對象:凡設籍彰化縣或就讀彰化縣公、私立國小、國中及高中學生。 伍、參賽項目:第一階段詩作比賽、第二階段畫作比賽(可兩項都參加) 陸、參賽組別:分高中組、國中組、國小組(低、中、高)共五組。 柒、參賽辦法: 一、第一階段:詩作比賽:(報名表可至彰化縣文化局網站直接下載)。 (一)、收件時間:即日起至102年1月7日(星期一)止(請採郵寄方式,以郵戳為憑)。 (二)、收件地點:彰化縣文化局(彰化市中山路二段500號三樓圖書資訊科)或洽7250057轉341吳小姐。 (三)、公 佈:得獎名單及作品於畫作比賽活動當天公佈於畫作比賽地點及彰化縣文化局網站(網 址為http://www.bocach.gov.tw/)。 (四)、注意事項: 1.作品主題不限(以作者生活經驗為主),每人以一件為限,字數限150字以內,稿件請以電腦打字,規格:超過兩頁時請雙面列印、邊界至少2公分,A4直式橫書,標楷體16級字,單行間距,加頁碼;作品名稱(標題粗體字)繕打於作品上方加大為標楷體18級字。請勿署名或加註任何記號。 2.參賽作品請隨報名表一同送交或郵寄彰化縣文化局,報名表置於作品上方,請用迴紋針裝夾訂於作品左上角,請勿黏貼,並請自留底稿,不另行退稿或退件。 3.參賽作品限未曾於任何媒體出版、發表或獲獎(包括校刊、報紙雜誌、書籍、多媒體等),且不得抄襲、改編或譯自外文,否則,除取消獎項並追回獎狀獎品外,並公佈其學校及作者姓名,參賽者應自負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