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彰化縣105年兒童暨青少年詩畫創作比賽—畫作比賽~歡迎踴躍參加

「彰化縣105年兒童暨青少年詩畫創作比賽—畫作比賽」~歡迎踴躍參加~

壹、宗 旨:為推展彰化縣兒童暨青少年文學與藝術創作風氣,鼓勵學生自由創作,促進文學、藝術發展。

貳、主辦單位:彰化縣政府

參、承辦單位:彰化縣文化局

肆、參加對象:凡設籍彰化縣或就讀彰化縣公、私立國小、國中及高中學生

伍、參賽組別:高中組、國中組、國小組(低、中、高)共五組

(一)比賽時間:105年3月5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

(二)報名地點:彰化縣立圖書館廣場(彰化市中山路2段500號)。

(三)作畫地點:彰化縣立圖書館廣場(日期及地點為暫定,如有異動以文化局網站公告為準)。

(四)報名方式:採現場報名,領取圖畫紙、畫作主題(畫題主題請務必裝訂於圖畫紙正面左上角)

(五)畫作主題:自行選擇得獎詩作為畫作主題(每一畫作主題15份,領完為止),詩不必寫入畫中,每一畫作主題以錄取三幅畫作為限 。

(六)畫具及畫紙:畫具自備,繪畫材料不拘,以平面繪畫為限。文化局統一提供四開圖畫紙。

(七)比賽規則:

1.限於當日中午12時前完成交件,逾時未交件者以棄權論。

2.不得冒名頂替或請人在旁代筆,或依既成圖畫臨摹等情形,違者取消參賽資格,侵犯著作權部份,自負法律責任。

3.圖畫紙背面為報名表,須書寫端正。若填寫不全,或在畫紙正面簽名、作任何記號者,取消參賽資格。

4.須於文化局規定作畫地點範圍內作畫,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八)公 佈:得獎名單公告於彰化縣文化局網站。

陸、評 審:由承辦單位遴聘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小組評定。

柒、獎 勵:

一、

(一)優勝:各組錄取3名,每名頒發獎狀乙紙及禮券2,000元。

(二)佳作:各組錄取5-7名,每名頒發獎狀乙紙及禮券1,000元。

(三)入選:各組錄取5-7名,每名頒發獎狀乙紙及禮券500元。

上開獎項名額,得視作品水準及件數多寡酌予調整或從缺。

二、指導老師指導學生參賽獲「優勝」及「佳作」獎者,頒予指導獎狀乙紙;如同一組別同時指導多名學生得獎,擇最優者給獎,不重複核予獎狀。

三、得獎者及指導老師致贈作品專輯乙冊。

捌、頒獎暨展覽:105年6月13日(二)至6月26日(日)(暫定)辦理得獎作品巡迴展覽,並擇乙天開展暨頒發「優勝」獎狀。另得獎者禮券及作品專輯預訂於105年6月底前函請得獎者就讀學校統一派員領取。

玖、附 則:

一、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授權承辦單位編輯、印製專輯發行、建立數位化檔案或對外發表及販售、推廣公開展覽、上網登錄等,均不退件,原作者不得異議。

二、獎金另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應併入個人所得,依法申報所得稅。

三、比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修定之。

拾、本競賽不列入十二年國教免試入學超額比序積分採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