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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108年兒童暨青少年詩畫創作比賽~第二階段:畫作比賽3月9日邀您一起來揮灑畫筆,秀創意!

彰化縣108年兒童暨青少年詩畫創作比賽~第二階段:畫作比賽

12:00前完成交件,將可兌領精美專輯乙冊。

歡迎踴躍展現您的才華!!!!

(一)比賽時間:107年3月9日(六)上午9:00-12:00

(二)參加對象:凡設籍彰化縣或就讀彰化縣公、私立國小、國中及高中生學生(分高中組、國中組、國小高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國小低年級組)

(三)報名地點:彰化縣立圖書館廣場(彰化市中山路2段500號)。

(四)作畫地點:彰化縣立圖書館廣場、四樓會議室、迴廊。

(五)報名方式:採現場報名,領取圖畫紙、畫作主題(畫題主題請務必裝訂於圖畫紙正面左上角)

(六)畫作主題:自行選擇得獎詩作為畫作主題(每一畫作主題15份,領完為止),詩不必寫入畫中,每一畫作主題以錄取三幅畫作為限。

(七)畫具及畫紙:畫具自備,繪畫材料不拘,以平面繪畫為限。文化局統一提供四開圖畫紙。

(八)比賽規則:

1.限於當日中午12時前完成交件,逾時未交件者以棄權論。

2.不得冒名頂替或請人在旁代筆,或依既成圖畫臨摹等情形,違者取消參賽資格,侵犯著作權部份,自負法律責任。

3.圖畫紙背面為報名表,須書寫端正。若填寫不全,或在畫紙正面簽名、作任何記號者,取消參賽資 格。

4.須於文化局規定作畫地點範圍內作畫,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九)公 佈:得獎名單公告於文化局網站。


評 審:由彰化縣文化局遴聘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小組評定。


獎 勵:一、

(一)優勝:各組錄取3名,每名頒發獎狀乙紙及禮券2,000元。

(二)佳作:各組錄取5-7名,每名頒發獎狀乙紙及禮券1,000元。

(三)入選:各組錄取5-7名,每名頒發獎狀乙紙及禮券500元。

上開獎項名額,得視作品水準及件數多寡酌予調整或從缺。

二、指導老師指導學生參賽獲「優勝」及「佳作」獎者,頒予指導獎狀乙紙;如同一組別同時指導多名學生得獎,擇最優者給獎,不重複核予獎狀。

三、得獎者及指導老師致贈作品專輯乙冊。


頒獎暨展覽:108年6月12日(三)至6月28日(五)(暫定)辦理得獎作品巡迴展覽,並擇乙天開展暨頒發「優勝」獎項。另得獎者禮券及作品專輯預訂於108年6月底函請得獎者就讀學校統一派員領取。


附 則:

一、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授權彰化縣文化局編輯、印製專輯發行、建立數位化檔案或對外發表及販售、推廣公開展覽、上網登錄等,均不退件,原作者不得異議。

二、獎金另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併入個人所得,依法申報所得稅。

三、本競賽不列入十二年國教免試入學超額比序積分採計。比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修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