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於111年1月28日預告修正「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採購辦法」第八條正草案

增訂第八條之一修正草案重點如下:
 (一)增訂第八條之一修正草案,明定服務費用採修復或再利用工程費用百分比法計費之相關規定。

(二)增訂附表-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採購服務費百分比參考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