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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鹿港鎮公所「114年藝文展覽申請」

  • 發布單位:視覺表演科

一、    鹿港鎮公所所為倡導藝文創作風氣,開放「鹿港公會堂」、「鹿港鎮圖書藝文中心」作為交流平台,期能提高藝術創作能量,培養國民藝文素養。

二、    申請受理時間即日起至113年6月30日止,更多詳情及申請文件請至官網(https://www.lukang.gov.tw/)/便民服務/申辦與表單下載/文化所查詢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