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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財團法人親愛音樂文化基金會辦理「113年度文化攜手計畫」補助案,歡迎縣內表演藝術團體踴躍提案。

  • 發布單位:彰南演藝科

一、目的:自108年年度起每年贊助總額新台幣10萬元,推動「親愛文化攜手計畫」補助案,希望為翻轉城鄉文化落差,帶動台灣藝文活動發展新契機。 

二、指導:南投縣政府文化局

三、主辦:財團法人親愛音樂文化基金會

四、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3年4月30日(週二)截止收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請資格:

(一)全國之演藝團隊及各學校藝文社團。

(二)申請之演藝活動須於113年8月至114年7月間辦理。

六、補助內容及名額:

(一)補助名額最多五名。

(二)獲補助演藝團體之演出活動將補助演出相關費用(如場地或燈光音響等)並協助行銷宣傳,期累積藝術能量與潛能,以利永續經營與發展。

(三)申請團體每年申請一場次為限,補助金額以新台幣1-3萬元原則。

七、計畫及申請表請至本會網站/文化補助(https://www.cacf.org.tw/pages/support)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