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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政府第3屆「彰化縣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史蹟及文化景觀審議會」112年度第2次會議審議結果出爐

  • 發布單位:藝文推廣科

    彰化縣政府於112年10月13日召開第3屆「彰化縣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史蹟及文化景觀審議會」112年度第2次會議順利結束,共審議4案及審查1案。

    

    眾所關心的「歷史建築鹿港十宜樓擴大登錄範圍審議案」決議歷史建築鹿港十宜樓新增跑馬廊為再利用必要設施,以利後續修復及管理維護。文化局表示,有關鹿港十宜樓連接之跑馬廊,前經鹿港鎮公所於今(112)年5月18日通報有混凝土塊掉落問題,因其非屬文化資產,爰無法提供協助進行修繕,惟跑馬廊與鹿港十宜樓之建築互相連接,有其歷史意義及再利用價值,確有修繕及管理維護跑馬廊之必要性。為解決此一問題,本府於8月3日、8月31日辦理專案小組現場勘查會議,為積極保護跑馬廊,並儘速修繕混凝土塊掉落問題,經本次審議決議,依據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3條第2項第6款,歷史建築鹿港十宜樓新增跑馬廊為再利用必要設施,以利後續修復及管理維護。

 

    另外,「縣定古蹟彰中校長宿舍指定名稱及理由變更審議案」決議變更名稱為「原彰化市甲種學校職員宿舍」;「歷史建築彰中日式宿舍群登錄名稱及理由變更審議案」決議變更名稱為「彰中教職員宿舍群」;歷史建築員林郡高等官舍登錄理由變更審議案通過審議。彰化縣縣定古蹟彰中校長宿舍暨歷史建築彰中日式宿舍群修復及再利用計畫審查案通過審查。以上審議案件及審查案件,本府尊重審議會作成之專業判斷與認定,秉持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條保障文化資產保存普遍平等之參與權精神,會議除邀請所有人、使用人、管理人及其他利害關係人列席陳述意見,也開放公民團體與民眾於會議中充分表達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