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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屆「彰化縣古蹟、歷史建築、聚落建築群、紀念建築、史蹟、文化景觀文化資產審議會」110年度第3次會議決議

會議日期:110年10月1日

本次會議案件共6案,秉持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條保障文化資產保存普遍平等之參與權精神,會議除邀請所有人、使用人、管理人及其他利害關係人列席陳述意見,也開放公民團體與民眾於會議中充分表達意見。

案件決議:

一、「鹿港牛墟頭太岳之胤許氏祖厝」指定古蹟審議案:

辦理基礎調查研究,釐清案情後再行討論(審議委員出席人數共11名,迴避0票,計有11票決議辦理基礎調查研究,釐清案情後再行討論)。

二、「鹿港牛墟頭太岳之胤許氏祖厝」登錄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審議案:

辦理基礎調查研究,釐清案情後再行討論(審議委員出席人數共11名,迴避0票,計有11票決議辦理基礎調查研究,釐清案情後再行討論)。

三、「福興鄉黃禮永墓」指定古蹟審議案:

請所有權人確認有關名稱、土地持分等問題,並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第14條評估未來保存管理維護、指定登錄範圍之影響後再行討論(審議委員出席人數共11名,迴避0票,計有11票請所有權人確認有關名稱、土地持分等問題,並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第14條評估未來保存管理維護、指定登錄範圍之影響後再行討論)。

四、「福興鄉黃禮永墓」登錄歷史建築審議案:

請所有權人確認有關名稱、土地持分等問題,並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第14條評估未來保存管理維護、指定登錄範圍之影響後再行討論(審議委員出席人數共11名,迴避0票,計有11票請所有權人確認有關名稱、土地持分等問題,並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第14條評估未來保存管理維護、指定登錄範圍之影響後再行討論)。

五、「台灣電力公司溪州鄉舊營業所」列冊追蹤審議案:

解除列冊(審議委員出席人數共11名,迴避0票,計有11票同意解除列冊,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解除列冊)。

六、彰化縣歷史建築員林鐵路穀倉修復及再利用計畫審查案:

通過審查(審議委員出席人數共11名,迴避0票,計有10票通過審查,1票不通過審查,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通過審查)。

文化資產審議程序為公民參與過程,審議決議為委員投票表決,非共識決。彰化縣政府感謝關心本縣文化資產保存的公民團體與民眾參與本次會議,藉由公民參與方式廣納意見,讓討論過程公開透明,審議過程理性平和,共同保存珍貴的文化資產。彰化縣政府將持續推動文化資產之保存與活化再利用,締造文化資產保存及都市發展雙贏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