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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政府擴大公民參與召開107年第9次有形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

發稿日期:107年12月20日 

彰化縣政府有形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107年度第9次會議於107年12月20日召開審議委員會,本次會議共5件審議案,秉持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條保障文化資產保存普遍平等之參與權精神,會議除邀請所有權人代表、利害關係者到場表達意見,也開放公民團體與民眾於會議中充分表達意見。

本次審議會5件審議案,經委員討論及表決,決議如下:

一、縣定古蹟「社頭清水岩」確認指定範圍審議案:

同意指定範圍為建物之山門、正殿、中庭、石欄杆及附屬文物;古蹟所定著之土地範圍為彰化縣社頭鄉山清段144、145、146、164、165、166、167地號。(審議委員出席人數共11名,計有11票同意)。

二、「彰師大附工宿舍-牛稠子段牛稠子小段97-1、97-11地號」列冊追蹤審議案:

持續列冊。(審議委員出席人數共11名,計有5票持續列冊、6票解除列冊,未達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解除列冊,故維持列冊追蹤身分)。

三、「彰化縣列冊考古遺址-牛埔遺址」指定範圍審議案:

同意指定為縣定考古遺址,指定名稱為「彰化市牛埔遺址」,土地坐落為彰化市台鳳段182地號;其他地號繼續列冊追蹤。(審議委員出席人數共11名,計有11票同意)。

四、「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台中分局員林辦事處」列冊追蹤審議案:

同意進入指定或登錄審查程序。(審議委員出席人數共11名,計有8票同意進入指定或登錄審查程序、3票持續列冊,已達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進入指定或登錄審查程序)。

五、「中央廣播電台鹿港分台暨鹿港分台天線鐵塔」登錄文化景觀審議案:

同意登錄為文化景觀,登錄名稱為「中央廣播電臺鹿港分臺暨周遭廣播設施地景文化景觀」,登錄範圍為「中央廣播電臺本體(機房)、哨所、護城河、宿舍區之全區,北天線區全區,南天線大部分區域(將南天線民地劃出登錄範圍)」;土地坐落為彰化縣鹿港鎮新宮段851、852、854、855、861、863、865、866、867、868、869、870、879、963、964、965、966、967、972、972-1、856、857、968、969地號、彰化縣鹿港鎮東石段69、71、297、351、353、355、362、386、386-1、386-2、388、298、299、300、301、302、303、304、305、306、307、308、309、309-1、309-2、310、310-1、311、70地號及彰化縣福興鄉福龍段904-1、906-1、924、1108、1112、1114、1115、1116、1117、1118地號。

(審議委員出席人數共11名,計有10票同意,1票不同意,已達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登錄文化景觀)。

文化資產審議程序為公民參與過程,審議決議為委員投票表決,非共識決。

彰化縣政府感謝關心本縣文化資產保存的公民團體與民眾參與本次會議,經由公民參與方式廣納意見,讓討論過程公開透明,審議過程理性平和,讓彰化縣珍貴的文化資產得以保存。爾後彰化縣政府將持續積極推動文化資產之保存與活化再利用,創造文化資產保存及都市發展雙贏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