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申請場地、檔期及收件期限:(一)場地:演藝廳(音樂廳、國際會議室、竹影城跡)及新竹市各展演地點。(二)檔期:112年1月至6月。(三)收件日期:自111年7月1日起至7月31日止,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二、申請要點及相關表件,請至新竹市文化局官網https://culture.hccg.gov.tw/下載。三、聯絡資訊:謝小姐,電話:(03)5420121#310,電子信箱:50222@ems.hccg.gov.tw
一、受理申請場地、檔期及收件期限:
(一)場地:演藝廳(音樂廳、國際會議室、竹影城跡)及新竹市各展演地點。
(二)檔期:112年1月至6月。
(三)收件日期:自111年7月1日起至7月31日止,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二、申請要點及相關表件,請至新竹市文化局官網https://culture.hccg.gov.tw/下載。
三、聯絡資訊:謝小姐,電話:(03)5420121#310,電子信箱:50222@ems.hcc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