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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屆「彰化縣考古遺址審議會」110年度第1次會議決議

會議日期:110年4月29日

會議秉持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條保障文化資產保存普遍平等之參與權精神,除邀請所有人、使用人、管理人及其他利害關係人列席陳述意見,也開放公民團體與民眾於會議中充分表達意見。本次會議案件共2案,案件決議如下:

1.「台76線工程東口遺址及崙腳寮遺址考古試掘調查工作計畫(修正版)」考古遺址試掘申請審議案:

通過審議(審議委員出席人數共12名,迴避2票,計有10票同意通過審議,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過審議)。

2.考古遺址「彰化市牛埔遺址」變更類別名稱審議案:

通過審議,變更類別名稱為「彰化市牛埔考古遺址」(審議委員出席人數共12名,迴避3票,計有9票同意通過審議,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過審議,同意變更類別名稱為「彰化市牛埔考古遺址」)。

文化資產審議程序為公民參與過程,審議決議為委員投票表決,非共識決。彰化縣政府感謝關心本縣文化資產保存的公民團體與民眾參與本次會議,藉由公民參與方式廣納意見,讓討論過程公開透明,審議過程理性平和,共同保存珍貴的文化資產。彰化縣政府將持續推動文化資產之保存與活化再利用,締造文化資產保存及都市發展雙贏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