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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政府擴大公民參與召開107年第8次有形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

發稿日期:107年11月26日

彰化縣政府有形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107年度第8次會議於107年11月26日召開審議委員會,本次會議共7件審議案,秉持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條保障文化資產保存普遍平等之參與權精神,會議除邀請所有權人代表、利害關係者到場表達意見,也開放公民團體與民眾於會議中充分表達意見。

本次審議會7件審議案,經委員討論及表決,決議如下:

一、「鹿港鎮安平賜福宮2件文物指定古物審議案」:

鹿港鎮安平賜福宮武安尊王神像及節重睢陽匾:同意指定為一般古物。(審議委員出席人數共11名,計有11票同意)。


二、「彰化大排沙農場I遺址第2地點之試掘申請書,提送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審議」:同意通過。(審議委員出席人數共11名,計有11票同意)。

三、「台鐵舊宿舍群20巷6號」指定古蹟審議案:不指定為古蹟,維持原歷史建築身份。(審議委員出席人數共11名,計有11票不同意)。

四、「文化景觀『彰化臺鐵舊宿舍群─環境清理計畫』提送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審議」:不同意通過。(審議委員出席人數共11名,計有1票同意、10票不同意,未達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五、「暫定古蹟『大村貢旗賴氏洋樓』」審議案:同意登錄為歷史建築。(審議委員出席人數共11名,計有11票同意)。

六、「北斗鎮『大道里謝家古厝』」列冊追蹤審議案:不同意繼續列冊,解除列冊追蹤。(審議委員出席人數共11名,計有9票同意解除列冊、2票同意持續列冊,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解除列冊)。

七、「二林穎川堂陳宅」登錄歷史建築審議案:不登錄為歷史建築。(審議委員出席人數共11名,計有7票同意、4票不同意,未達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文化資產審議程序為公民參與過程,審議決議為委員投票表決,非共識決。 彰化縣政府感謝關心本縣文化資產保存的公民團體與民眾參與本次會議,經由公民參與方式廣納意見,讓討論過程公開透明,審議過程理性平和,讓彰化縣珍貴的文化資產得以保存。爾後彰化縣政府將持續積極推動文化資產之保存與活化再利用,創造文化資產保存及都市發展雙贏局面。